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鼎会采平台总则(试行)
2023-06-20 09:57:17
浏览量 723次

鼎会采平台总则(试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搭建科技、阳光、便捷、共享的鼎会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打造公平、诚信、合作、共赢的平台生态圈,保障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创建、维护和谐的网络商业环境,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总则适用于使用平台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用户。
第三条 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平台公布的规则、实施细则、标准、协议等。若本规则的规定同用户与平台签署协议的约定相冲突,则优先适用双方协议的约定。
第五条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依据相应规定酌情处理,但平台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适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平台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若用户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的相关服务。平台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七条 鼎会采平台,域名为ceecp.cn,是为供应商开设店铺经营,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服务平台。
第八条 用户,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台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九条 会员,指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
第十条 采购人,指在平台上购买产品及服务的会员。
第十一条 供应商,指在完成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平台规则,经审核通过,平台上发布产品信息或公司信息的会员。
第十二条 用户中心,指平台后台系统,是平台提供的技术服务平台,供应商进行商品上传和发布、店铺装修、配置促销活动等。
第十三条 订单,指采购人向单一供应商同一时间采购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四条 下单,指采购人在平台上形成订单并成功付款。先货后款交易中采购人形成订单即视为下单。
第十五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仓库中的商品”。
第十六条 店铺,供应商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及供应商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平台规则由供应商申请,平台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 ID(英文IDentity的缩写,意为身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 (可依据相关平台供应商店铺命名和域名管理规则进行定义)的网络化虚拟店铺。供应商可以对该店铺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上传和修改、退款处理、交易跟踪、订单取消等。
第十七条 店铺评分,采购人有权在交易成功后15日内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第三章 用户行为规则

第一节 注册

第十八条 用户在平台注册账号时应当严格遵循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用户会员名、店铺名称或店铺域名中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等的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一个会员只能有一个账号注册,并且验证该账号有效的手机号或邮箱未用于其它账号的验证。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第二十条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入驻平台:
(一)企业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平台入驻标准;
(二)企业有效签署《鼎会采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
(三)企业符合平台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会员名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录平台的供应商中心。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会员名、店铺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会员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擅自转让会员账号的将被关闭,且转让方还须承担该账号下所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平台有权关闭未通过身份认证或虽通过身份认证但连续超过一年未登录的会员账号。 平台有权关闭涉嫌欺诈等违规行为的会员账号,并有权删除该账号下所有相关信息。


第二节 经营

第二十三条 用户在平台发布信息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完整的基本原则,并应遵循平台公布的相关规则,对自己发布的信息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干扰平台运营秩序等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一)会员是企业且其账户通过平台的实名认证;
(二)企业已按照协议及平台相关规则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已通过平台审核;
第二十五条 店铺名,是指会员完成注册后,申请成为供应商时提交的,且通过平台审核的店铺名称。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上传的店铺信息(包括店标、店铺名称、店铺公告、店铺介绍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应保证在平台售卖的商品为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的商品或其他原创非侵权商品。
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不得编辑及发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
第二十九条 如实描述商品及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供应商的基本义务。如实描述商品是指供应商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在线客服等所有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其所发布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第三十条 供应商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标明的保质期内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保质期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第三十一条 供应商应遵守《鼎会采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试行)》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承诺时效内完成发货及妥投。否则,平台有权对物流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就交易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一方或双方可申请提交平台进行斡旋处理,平台有权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相关争议,并对相关事实进行判断和调处,根据协议约定和平台相关规则对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 平台有权对供应商经营的商品按照各品类抽检规范进行抽检,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抽检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 平台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对服务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 平台有权对供应商的商品价格进行抽查与监控,并对价格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 采购人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交易成功后15日内对供应商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
第三十七 店铺评分由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评分分值为一星到五星,五星为最佳。主要包括商品与描述相符、供应商服务态度、发货速度等项目。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三十八 为了提升采购人的购物体验,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平台有权对违规会员及其不良经营行为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平台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强制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待售商品”;
(三)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供应商参加平台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四)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五)店铺搜索屏蔽,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临时性封铺,是指临时关闭店铺经营权限;
(七)强制关闭店铺,是指关闭店铺经营权限,限制供应商登录用户中心;
(八)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则规定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和/或平台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三十九 供应商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采购人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供应商,平台可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四十条 会员应遵照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供应商应合理保障采购人权益。
第四十一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通报质量不合格的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平台有权对于会员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四十二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平台提供相关资质:
(一)供应商资质失效前,提供有效资质;
(二)在收到供应商资质复检不合格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合格资质。
若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质的,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临时性封铺,直至提供合格资质为止,临时性封铺满30日后,平台有权强制关闭店铺。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进行清退。
第四十五条 平台有权针对供应商未按照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妨害采购人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平台履行义务的行为,依据本规则、有关规定等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 为搭建友好便捷的交易环境、降低供应商入驻成本,平台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出现价格、物流、质量等违约行为,广州鼎会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供应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进行整改,缴纳相应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四 本总则中的“日”,以24小时计算。
第四十五 本总则由鼎会采平台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六 本总则自印发(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鼎会采平台
作者:鼎会采平台
责任编辑:鼎会采平台
推荐阅读
域名更新通知
2023-10-27 13:58:03
浏览量 734次
域名
2023年平台端午节放假通知
2023-06-20 10:25:58
浏览量 716次
放假通知
鼎会采平台总则(试行)
2023-06-20 09:57:17
浏览量 723次
规则
点击加载更多